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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遭监护人暴力侵害的“沈墨”?检察官支招_天天滚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前不久的热播剧《漫长的季节》中,女主角“沈墨”的童年遭遇令很多观众感到愤恨、惋惜。她从小失去父母,作为养父的大伯利用监护人身份,长期对她实施暴力、性侵等伤害行为,年幼的她一直隐忍,后用暴力反击,最终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5月18日,北京铁路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在此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遭受监护人的暴力侵害的“沈墨”们?

在一起案件中,作为未成年人小芳的养母和监护人,李某却长期对小芳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强迫其彻夜捡拾废品导致睡眠严重不足。且李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放任其男友王某对小芳进行暴力殴打,并导致小芳多次遭受他人犯罪侵害,处于危困状态,确属依法应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的情形。因小芳自幼被李某捡拾并办理收养手续,此案中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依法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个人或组织。该地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管理咨询站作为临时庇护机构,近一年来对小芳给予了临时监护、生活照顾、学习帮助等照顾。

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为维护小芳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其本人意愿,检察机关依法支持民政部门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作为小芳监护人的资格,指定该地民政局为小芳的监护人。该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一审终审,宣判当日案件已生效。

检察官提示:我国《民法典》中对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也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撤销监护权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命运和前途。监护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当出现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时,法律规定撤销监护人资格,就显得尤为必要。除了司法机关发挥防线作用外,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愿“沈墨”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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